科技赋能,打开文化传播新的大门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图书馆研究馆员、紫金文创研究院研究员刘忠斌:
发展数字文旅还需“读懂”多元需求
当前,数字技术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也改变了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形态。通过数字化手段创新艺术表现形式,构建数字化文化体验场景,加强数字公共文化资源的建设,科技助力文旅融合已成为广泛认可的共识,正逐步从理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知的项目、产品和服务,为大众所体验和享受。
在文旅与数字技术融合趋势凸显、文旅产业内部结构调整升级、文旅消费模式和需求发生变化的当下,数字技术赋能文旅融合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尚未形成强有力的数字文旅品牌。部分地区缺乏数字文旅核心IP产品和数字技术支撑,科技转化能力较弱,仍依靠传统模式和资源来发展。二是数字沉浸式体验产品相对单一。存在本土传统文化挖掘不深入、地方文化旅游的独特性和吸引力不强,以及数字文旅产品原创内容较少等问题。三是文旅数字信息化服务管理不足,不同区域之间尚未建立起旅游信息流通、数据共享的协作机制。四是数字文旅人才要素有待加强,很难有效“读懂”多元需求、高效生产适配产品。
鉴于此,建议抢占数字技术制高点,抓住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流量密码,切实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打造文旅融合数字化发展新生态。做好规划文章,整合地方文旅资源,推动“一盘棋”数字化发展;加快推进5G网络在重点景区、度假区、文博场馆全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旅游景区、酒店及重点交通设施、文旅场馆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其次,要拓展创新边界,实现文旅融合数字化发展新延伸。围绕文旅元宇宙、数字光影技术、数字内容与IP创作、文旅数字场景设计等领域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引入代表性企业核心项目,携手互联网企业、传感器制造商等,开发更多深受群众喜爱的沉浸式体验项目。最后,要瞄准市场需求,塑造文旅融合数字化发展新内涵。深挖文化内核,打造数字文旅IP凝聚力;推动聚点成链,鼓励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增强技术创新、场景创新能力,提升数字文旅IP辐射力。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江西省景德镇市委会主委、景德镇陶瓷大学国际学院院长张婧婧:
推动陶瓷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景德镇陶瓷文化以其悠久历史和艺术价值,传播中华文化,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多年来,江西景德镇不断推动陶瓷文化“走出去”,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并积极引入外部资源、资金和人才,发展壮大陶瓷文化创意产业。景德镇多维度打造对外传播和对外交流体系,制作多语种宣传片,运用海内外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扩大陶瓷文化的国际传播范围,建立立体化的陶瓷文化城市海外形象,“瓷都故事”入选“中国城市(区)国际传播示范案例”。
此外,景德镇打造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吸引了一批国内外艺术家和设计师入驻,“红叶”“昌南”“龙珠阁”等品牌逐步走向国际市场,成为景德镇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代表。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积极推动陶瓷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开发具有创新性的陶瓷产品。
当前,景德镇陶瓷文化在国际上的传播力度和广度仍有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更好地向全球展示其文化魅力,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华文化的认知与认同。
陶瓷文创产业是文化与经济融合的重要领域,推动景德镇陶瓷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科技融合,不仅可以提升陶瓷产品的附加值,还将推动景德镇成为国际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的领跑者,吸引全球艺术家和设计师参与,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可将景德镇纳入更多外交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项目;通过奖学金、交换项目、国际合作平台等方式吸引留学生来学习陶瓷文化;通过多语种宣传、国际媒体合作、举办国际陶瓷文化展览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景德镇陶瓷文化“走出去”,提升国际传播力;研究以陶瓷为媒介的中国文化传播路径,利用数字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进一步发挥其在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中的作用,使其成为展示中华文化、讲述中国故事的重要窗口。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名誉所长、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吴文科:
线上演播要鼓励年轻演员当“轻骑兵”
从博物馆、剧院到广电、网络平台,科技进步与互联网的发展拓宽了传统文化的传播渠道和受众范围。其中,网络直播的作用显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直播行业主播账号超1.8亿,用户超8.16亿;2024年,抖音平台传统表演艺术类直播超1亿场,220多家艺术院团、3500余名演员在抖音直播23万余场。网络直播汇聚各地表演艺术,改善了传承单一、传播受限、投入不足、人才匮乏、市场萎缩等问题。
网络直播有利于展示艺术风采、丰富文化供给、激发传承热情与行业创新,但仍存在一些发展障碍。传统戏曲、曲艺、器乐等表演艺术在网络直播平台的传承与传播潜力未得到充分发挥,优秀从业者参与度不足。具体表现为艺术院团经营保守、青年演员直播表现未纳入考核、部分艺术样式专业化不足、从业者缺乏技能培训等。此外,当前直播趋向个体化、精短化,导致高品质艺术展演难以完整展示,无法满足多元艺术欣赏需求。
为此,有关各方应齐心协力,多方促进发展。一是支持专业院团做“压舱石”,高水平剧团、乐团、曲艺团和歌舞团开展常态化直播演出,并鼓励知名艺术家积极参与,主动占领广阔的网络演出阵地,引导传统艺术走向大众,让优秀经典剧目普惠全民;二是鼓励年轻演员当“轻骑兵”,通过直播锤炼能力、提高水平、扩大影响,并将直播频次与质量效果纳入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的指标范畴;三是引导个体从业者做艺术家,做专做精直播表演,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帮他们完善相应的运营支撑;四是推动教育机构当孵化器,开设直播专业,编写相应教材,培养相关人才;五是协调直播平台做“清道夫”,根据不同直播的需求,设置专门渠道模块,优化服务支撑,及时扫清发展障碍,更好发挥网络直播在新时代激扬传统艺术、服务大众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教授张其成:
激活书院文化基因
传统书院的活化与新型书院的发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载体。
全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显示,截至2025年2月19日,全国民办非企属性的书院为1857家,相比2023年2月12日增加了520家,增幅39%。需求增加但系统管理不足,据调研,当前民办书院缺乏统一的注册机构、业务管理机构,也没有全国性行业组织和管理规范,许多书院在注册、人才、资金、场地、渠道、营销等方面面临困境。
此外,传统书院活化不充分,文化价值未被充分挖掘利用,同时新型书院发展方向不明确,两者资源共建尚未形成。部分传统书院展陈陈旧,缺乏“文化+科技”的现代表达,缺乏文化教育、学术研究等多元功能,未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书院的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社会认知度较低,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部分公众对书院的认知停留在历史概念,对其现代价值和文化意义的了解不足。
为了推动传统书院活化和新型书院发展,可将书院保护利用纳入发展规划,各地制定工作目标,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开发书院特色数字文创产品等,发挥书院的文化传承功能,激活文化基因。也可成立全国性及各省市书院行业协会,鼓励各类具有法人主体的书院加入,促进传统书院活化和新型书院发展创新,并制定书院保护利用发展规范。
此外,加强人才培养,夯实发展基础。开展相关职业教育,鼓励相关高校开设书院专业,为推动传统书院活化和新型书院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支持高校和各类智库参与传统书院和新型书院发展,提供专家智力支撑。
最后,加强书院之间的交流,建立资源交换机制和平台。通过建设全国书院数字化平台,推广数智书院;链接国家文化大数据平台,举办全国性书院文化论坛或展览,促进研究、课程、场地、师资、品牌等资源的交换流通。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山西省作协主席李骏虎:
打击网络非法传播
近年来,互联网与数字技术飞速发展,文学作品传播方式发生剧变。与此同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维护也面临严峻挑战。随意转载、非法传播现象频发,严重侵害作家权益,阻碍文化产业创新。保护作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打击非法传播迫在眉睫。
侵权现象频发,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监管难。网络传播迅速,平台易获作品原文,通过技术转载获利。盗版平台成本低,运营者利用技术频繁换IP以规避监管,监管追踪打击难,证据收集力度不足,难以遏制侵权。此外,部分平台为了流量和广告收入纵容侵权行为,甚至导流推广,内容审核不作为或存在漏洞,助长侵权行为。而作家对法律保护了解不足,维权面临举证难、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部分网络平台处理投诉不积极,增加维权难度,削弱作家维权积极性。
综上,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多措并举遏制网络信息传播权侵权。比如实行常态化监管,打击技术支持主体,切断技术链条并强化网络平台监管,促其健全内容审核机制;监管网络平台,督促平台尊重作家权益,加强版权保护,购买正规版权,提供优质服务吸引正版用户;搜索引擎加强对搜索结果的管理,屏蔽盗版网站,优先推荐正版;版权、出版机构及网络平台倡议读者树立版权意识,引导读者支持正版,线上线下宣传版权知识,营造健康网络生态。通过上述措施,促进文学市场健康发展,激发创作热情,增强文化产业创新动力。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会副主委、重庆京剧院副院长周利:
加大自媒体传播内容监管力度
互联网技术的迭代催生众多媒介平台,凭借便捷、实时性成为公众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渠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报告,截至2024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达11.0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8.6%。
媒介普及虽提升了信息传播效率,却也带来内容质量不一、虚假信息泛滥、低俗有害内容频出等问题,危及网络清朗、社会稳定及国家安全。各类自媒体为吸睛,发布谣言、暴力、色情、虚假广告等现象频发,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扭曲价值观,亟须强化监管。
首先,内容审核标准不足。媒介市场快速发展,多载体、多形式、多业态涌现,但分级分类监管动态性不足,平台监管静态化,未实时跟进创作形式;管理制度粗放,未细化垂直领域规范。其次,智能算法立法滞后。人工智能及新兴内容形态在自媒体领域运用监管缺失,部分创作者借此散布不实信息引流,影响主流价值观的传达,妨碍公序良俗。最后,追责机制不完善。自媒体创作便捷导致舆情后置,当前追责力度与机制不足,难以警示与防治。
可见,拓展媒介治理主体,强化监管,构建健康网络生态势在必行。
为此,需要提升内容审核手段,制定统一标准,加强监管。出台自媒体资质认证体系,提高入行门槛,降低“换马甲”复活风险。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动态细分相关标准。定期复盘人工智能、算法推流事件,征询法律意见,对干扰主流价值观的内容进行追踪,平衡安全与技术创新。加大对有害内容的追责力度,对恶性后果分程度处理。延展恶性内容传播统计链,警示谣言散布与侵权行为。
(本报首席记者 王 彬 实习记者 王伟杰 采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