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13部门再次强调:取消投标报名、取消投标保证金......
长期以来,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金制度备受诟病,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企业因投标,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且周期很长,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工程招投标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不论是取消投标报名,还是各地陆续明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不难看出,招投标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未来或将有更多地方跟进。
取消投标报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
严禁设置投标报名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 任何单位不得设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招标文件审查等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 要求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严厉打击操纵投标或出借资质等行为导致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及其背后的违法犯罪团伙。
01
各地已陆续发文
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规自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现场投标报名,推进电子投标。 广西住建厅、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取消招标报名环节,全面实现使用电子标书,实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江西省住建厅在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方面提出8项要求:全面实行招标投标电子化和信息化;严格招标信息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环节审查;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推行网上无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 南宁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明确:取消政府采购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环节,即取消项目开标前设置供应商信息登记和网上报名要求。供应商在采购项目截标前均可提交投标(竞标)文件参与投标(竞标)。 2019年12月11日,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经信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取消投标报名,不得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2020年1月,山东发文,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 济南市住建局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细则》自2020年7月16日起施行。提出: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全部取消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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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甘肃
宁夏
自2022年8月1日起,全面取消自治区内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河北
吉林
2022年6月6日,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
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免收中小企业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
广东
《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第三项明确:
政府采购活动推广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以责任承诺书的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辽宁
黑龙江
云南
陕西
湖北
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估算价的1%,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 政采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福建
江西
1、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已收取的保证金一律清退。
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工程招标控制价(或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非中标候选人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其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应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五日内退还; 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其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退还; 招标人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的,应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重庆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推行投标保证金保函和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指导意见》,提出:
内蒙古
山东
海南
安徽
西藏
江苏
上海
山西
湖南
湖南衡阳:2021年7月,《关于我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即日起,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广西
四川
天津
河南
北京
浙江
青海
新疆
武汉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在我市参建路桥隧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的相关企业,应参照最新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执行,对于超额收取或逾期未未返的,应做到应返尽返、应退尽退、应退快退。
宜昌
工程质量保证金征收标准由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降为1.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实行差异化缴存政策,提倡银行保单、商业保函替代现金缴存。 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荆州
黄石
02
投标保证金取消后,
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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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行投标担保。投标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鼓励将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及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纳入投标保函的索赔条件,规范招投标秩序。招标人到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着力推行履约担保。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承包单位提供履约保函。民间投资的住宅工程应当实行履约保函。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应当推行高保额履约保函,保函金额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对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对于银行保函,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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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亮点:
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文力推,齐抓共管!
支持多个担保保证人开展业务,保证公平竞争!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是“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全面公开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工程业绩、信用信息以及工程担保相关信息。
可见,保证金将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推广使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担保公司保函等担保方式,逐步实现多元化保证”。与保证金制度相比,新的替代方案只需要企业交纳少量的担保费用,不需要占用企业大量的资金,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新制度的推行,涉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等多方利益关系,实际效果如何还需通过实践进一步检验。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U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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